1 ) Bye black bird
电影是部很真实的传记片,镜头晃动和无时无刻的拉镜头更添氛围感;
剧情方面从开端幕约翰风头正盛适逢佳人到展开幕普威斯特与约翰针锋相对,后高潮幕约翰势衰两方枪战,结尾幕约翰枭雄落幕走向死亡。
将近两小时半的时长,像是刻意不特别突出人物性格,用总是晃动的镜头来记录一切,1933年,罗斯福上任,经济大低迷,犯罪尤甚,正如影片节奏走向,警方崛起罪犯势败,老美走上坡路的时候,有些混乱时代的人民“英雄”,就像约翰一样,渐渐消亡了。
下面说说我喜欢的几个镜头,很抓人,很有意思。
约翰与比莉共度春宵后约定终生,两人同处一个画面切近景,光源却不同,一明一暗,像是两个世界,这也暗示了两人最终命运。
构图很漂亮,有点黑色幽默,“罪犯就在你身边”,警察用大荧幕喊话,所有人听从向左向右扭头,唯独通缉犯约翰,他低头慌张又得意,帅拉了……
擅自严刑拷打比莉的胖警察被普威斯特拦住并且附赠无数眼刀(哥们儿办案不打女人)(同时也有前段剧情同事去世等等等等的心理阴影,贝尔警官,很拧巴的一个人,最后也给折磨自杀了。。。)警局中人站在门后走廊朝里面探头,胖子一个人贴墙呆站,嘲讽技能拉满,很记忆深刻的一个镜头。
前景是约翰的后脑,后景是呼应比莉的“戏中戏女主”,绝别意味很浓的气氛一下子烘托出来,悲伤又克制,大英雄的浪漫法,在所有人觉得他会去看另一场枪战电影时,他去了另一场。怀念和记住恋人和朋友。
all in all 戏中戏来再次call back一下本片男主至死人生信仰:
活的要精彩,死也要精彩,不要恋栈,燃烧你的生命吧。
2 ) 阵容强大,背景有趣,但讲故事太匆忙,讲人性太浅薄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
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
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我都挺喜欢。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
优点:1。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
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全剧终。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看完了,觉得:“哦,好吧。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D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3 ) 就是因为舍不得那点儿胶片
风衣礼帽机关枪的三十年代,多么适合迈克尔曼!
扑克脸的冷血警察,多么适合面无表情的克里斯汀贝尔!
神经兮兮、改变美国历史的头号通缉犯,多么适合阴郁的强尼戴普!
可是……
枪战的音效仍然天下无双,闭着眼听就好像《盗火线》一样屌,可惜不能睁眼,睁眼就完。
因为这电影用的不是胶片,是DV!
尽管是高清DV,但DV毕竟是DV,外景拍不出气势,内景更是曝光过度惨不忍睹。
不管导演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在我看,一部很棒的电影就这么被毁了。
怎么能用DV拍大片呢?到电影院看DV是种亵渎,是种罪恶。
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影感受:
就好像去夜店叫小姐,来了两个国色天香的男同志。
4 ) 我给六颗星
一个时代的亡结总是从伟大生命的消逝开始的。
昨晚上去看这电影纯粹是个意外。上个星期看变形金刚的时候晃过了它的预告片,当时只觉得是一部有大变态约翰尼德普,蝙蝠侠和曼哈顿博士的摄影乱七八糟,内容稀里糊涂的犯罪片。等美国军队和擎天柱们把我脑子搅的翻江倒海以后早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可一哥们老惦记着它,夜里没事儿就遛到了电影院。
就这样,不知道导演编剧作曲是何方神圣,连预告片都还没有看全,除了演员之外没带着任何偏见看这电影(一堆男人,也提不起我兴趣)。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就心想,这片子我给六颗星。
电影前半段有点不着调。只见着Dillinger和他的同伙们神不停佛不挡的在监狱和银行间闲逛,自自在在的把警察当狗遛,顺便泡了个妞。摄影比预告片还乱七八糟,人物没得一点生气,总之完全不知道这个电影想干什么。一直到他第二次越狱的时候才让我有了方向:这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时代走向终结的悲剧。
如果对二三十年代美国历史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这电影会有点不着调。从二十年代禁酒令开始,暴力犯罪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成为了美国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一大批曝光率极高的怪盗被偶像化成为了路人皆知的名人,这些“公众敌人”(public enemies这个词出自曼哈顿博士演的那位胡佛局长,FBI的创始人)是大萧条时期最让人着迷的社会怪象之一。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在那个希望破灭的时代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许多大名鼎鼎的罪犯在各种各样的演义和传奇中都被变成了神话,像邦尼和克莱德,baby face奈尔森, Al Capone, 当然还这这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电影没有任何引述背景的字幕或介绍,直接跳入了大萧条最严重同时也是罗斯福上任的1933年。这部电影比大部分声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要更贴近史实,因为它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精髓:随着罗斯福的新政和整个社会结构在大萧条中的转型,传奇式的暴力犯罪时代即将结束了,高度组织化的经济犯罪成了“新潮流”,Dillinger们这样罗宾汉式的侠盗就成了旧时代的象征。他们不仅是警察的眼中钉,吸引了太多镁光灯的他们更成了让过去的同伙如芒在背的麻烦。曾经的“safe haven” 将他们拒之门外,獠爪日显的FBI更是倾力的逮捕他以树立声望. 强敌的追剿,朋友的出卖,被逼入墙角的Dillinger做着一次次漂亮但也绝望的挣扎,虽然结局早已经没有了悬念,然而他的一次次反击却成了他们的时代精神最后的强音:游侠式的自由自在,蔑视一切的狂放豪情,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倒地消逝了。接踵而至的是FBI代表的大政府的崛起,高度统一化和组织化的社会让以暴力对抗权威的精神从此销声匿迹, “英雄”变成了在海外为美国夺取光荣和利益的军人,领导游行的民权领袖和摇滚歌星,像约翰迪林杰那样漂亮的翻过柜台的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人物性格的模糊我认为是导演有意的。上面我也说了,电影对史实忠实到了让人有看历史片的感觉,而对历史最准确的把握,是对时代更替的掌析。FBI的一步步壮大其实是美国走上帝国之路的缩影,曼哈顿博士演的(不知道那家伙叫什么,反正就认得他是他个大蓝人)的胡佛局长,一个急功近利的官僚几乎是片子里唯一符合传统审美习惯的人物,他是有性格的(虽然戏份很少),因为历史在他这样的人的手中;其他的角色,都是只有特点但没有真正的性格,不管是Dillinger 还是Purvis,他们都不是创造历史的人,一个陨落,一个功成,跟他们本人是什么样的性格没太大的关系,只是被时代的大潮挟裹着走过各自的人生而已。
约翰尼德普的表演是蛮成功的,平时充愣卖乖惯了,猛一下见他端着汤姆森狂扫还有点不习惯。Dillinger不是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显现在一个人的身上。能细腻的刻画出时代交替中面对终亡宿命的人的痛苦挣扎和坚持,就已经成功了。
到了片尾cast 出来的时候才知道导演是Michael Mann, 有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
很多人觉得用HD拍这样的电影是滥俗,老实说这电影的摄影的确不算出众,但是还算中规中矩,Michael Mann 本就不是以画面见长的。我发觉如今“影像风格”变成了太多人挑剔电影的标准,其实很多导演并不是在追求留下什么“影像经典”,只求讲好一个故事,而深蕴的悲剧隐喻才是Michael mann 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Stranger stop and wish me well,
Just say a prayer for my soul in hell.
I was a good fellow, most people said,
Betrayed by a woman dressed all in red
5 ) 何必管以后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没有来源。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6 ) 公众之敌:谁才是真正的公众之敌?
“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抢劫任何一家银行”
毫无疑问,迪林格具备一名银行劫匪一线领导的所有素质,他经验丰富,计划周密,头脑冷静并且应变机敏。所以他能在1分40秒洗劫一家银行并且满载而归,甚至能够赢得民众的爱慕。
可惜他并不明白这却不是他作案成功的原因。
他成功,只是因为有人需要一些服务,而他则被认为是合适的。
而他被人们当英雄一般看待的原因,则恐怕要归结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他满足了人们种种的心理期待,比如暴富、冒险、成功、风光、魅力、还有让政府丢脸(反体制的),在没有强心针的情况下,他貌似一剂精神鸦片,给人们带来刺激的同时,也给自己贴上了时代情绪宣泄代言的标签。
或许他自己没有想到这么多,他说“我去过的地方也并不那么有趣。”,并且,他也并没有因为成功和富有而融入到社会主流中去,在离开高档饭店的时候,他说“让我们离这个倒霉地方远点。”
无论是贫寒的出身还是他成功的方式,都注定了他永远不会被那些“上流人士”所接受,甚至在自己的圈子里也一样。
他聪明机警,风雅浪漫,忠于爱情,可是他不够智慧。
酒吧里,在言及未来时,朋友说“你应该考虑下,我们所做的都不是长久之计。”而他却回答“我们享今天的福,何必去为明天担心。”
以他的头脑,如果不是字面上看来那么散漫天真的话,那么就只能说,他的经历让他对人生和未来是不抱什么希望了,在没有认识爱人之前,他甚至连退休都没考虑过,真正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生活就是行动,享受,再行动,直到有外力能结束这一切。
他只是一颗被黑帮集团用来敛财的棋子,被人利用而无力驾驭自己,在他仍热衷于抢银行的时候,那些需要他的人已经在开始寻找更为安全、稳定、性价比更具优势的财富增长方式了。如果他们的动作可以慢一些,那么迪林格或许还能多过几天好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比迪林格聪明的多。
失去了他们的支持后,他还是要走自己的路,罗伯特德尼罗在盗火线里说自己除了抢银行什么都不会做,但是迪林格显然不是,只是“在你绝望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可是一切都变了,一个没有背景支持只能靠拼命的小团队很快就被打的七零八落,伙伴们依次伏法,就连信息都靠不住了。“这是4万8千美元。”“听着要比80万少很多啊!”迪林格窝火的说,这个时候的他,美人迟暮的悲凉感尽显,收入减少,压力却再增大,警察追的他惶惶不可终日。如果再不退休,那么他肯定不能如自己所言,老死在爱人的怀里。
可是接着爱人当面被捕,这深深的打击了他,而后来朋友的出卖,不过是他悲剧收场的催化剂罢了。因为这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无路可走了。
看电影前的下午,他冒险的深入警察局里晃了一圈,发现重案组空无一人(除了一个留守接电话的,他应该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墙壁上贴着自己都已先自己而去的伙伴照片,孤独悲凉的氛围随着镜头缓缓移动,最后他问道看电视的几个看门老警察看的什么电视,有人冷淡的回答了一句。
这个细节暗示了他已经不再被人关注和需要,那些日子都成为过去,如今的他被彻底的抛弃了,既然早晚都是这样的结局,那么何必再保守煎熬?
于是他选择了一场黑帮电影,他时而淡漠时而会心的笑。
面对抓捕,把枪掏了出来,转过身去看了一眼身后枪还没能举起的警探,却又把身子转了回来。他根本就没打算抵抗,但是他也没打算活着。
不会再有人帮助他越狱。
于是,他选择了最后唯一能选择的。
死棋。
“我们的人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普维斯知道这话并不讨那个有志于打造类似“青年文明号”这样的明星团队的上级欢心,可他还是艰难的将类似的话重复了三次。
毫无疑问,他是个坚毅、负责、有正义感和职业水准的优秀警察。尽管他看起来冷漠、倔强、笨嘴拙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一次次的把迪林格逼上绝路。
奈何的是,他也无力改变自己作为棋子的命运。
他的上级因为他的能力而把迪林格的案子交给了他,但是却不允许他按照自己的思路行事,并且明显也看不上这个有些土气不善言辞的下级,普维斯走的是踏实的职业路线,调查追踪指挥冲锋,可谓有勇有谋。他的上级却对宣传包装制造热点乐此不疲。
从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二人共同的亮相,就能看出他们的合作,其实和迪林格与黑帮集团并无二质。
上级追求的是成为政治明显以便加官进爵,打击犯罪对他来说更像是为达成政治愿望的不得不采取的手段。所以他选择了迪林格,因为迪林格罪大恶极,而且尤具明星效应。至于那些真正的黑帮,他却没有去过问。
而普维斯符合他此时的需要。
普维斯的艰难就在这里,他其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同事们的配合也远谈不上默契,在影片中,几乎没有显示他们之间的交流,有的只是普维斯自己不停地分析和下令,而后就是下属们没有什么回应的散开依计行事(还搞砸过几次)。他唯一拥有的,就是指挥权,却不能让大家发挥积极性。结合整部电影来看,似乎普维斯的目标和大家并不一致(最后抓捕行动的消息确认后,他有些兴奋地说就是今晚,然而下属们的神情却依然是一副漠然的表情,可见大家的心思并不在这方面。结尾的警察局大家围着看电视,表明了那时候大多数警察的心态似乎就是混日子)。而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处境,面对下属的散漫和失误,他也从不开口责备,因为他知道,这没有用。所以他只是尽自己的力,对于自己的团队,他似乎也并不抱很大希望。
可以想象,带着一帮除了行尸走肉从事这样的危险的工作,指挥官该是什么样的心情。所以到了后来,他也不得不默视一些有违自己初衷的逼供。但是其道德底线仍是不能触及的,在他抱起被粗暴对待的迪林格女友时,将那种面色隐忍却胸有波澜的心理状态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也几乎是他的招牌表情。)
迪林格被击毙前,导演给普维斯的慢镜非常耐人寻味,普维斯的表现先是沉静,然后进入紧张,最有些不合常理的是,当他跑到跟前却看到同事把枪举起来向迪林格准备射击时,有一种放松和绝望掺杂的神情,放松是因为迪林格不会再逃脱了,绝望却仿佛是因为自己迟来一步而不能挽回迪林格的生命。
接下来的一幕也很有趣,普维斯问击毙迪林格的探员“他说什么。”探员说没听清。然后普维斯说你善后吧,就独自走了。人们在他的身后拥向现场,再次映衬出他那种深刻的孤独。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坚毅,但是明显带着无奈与失落。和迪林格一样,他同样不被接受,难以融入。
他或许是在思考自己是胜利了,还是被打败了。或许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结论。
一年后,普维斯辞职离开联调局(传闻是因为其硬梆梆的个性得罪了时任局长胡佛而被其逼走),最终于1960年自尽身亡。
“需要什么,给他搞定。”
真正的公众之敌,就在两位主角的经历牵绊、两大集团的内力比拼中,逐渐浮出水面。
黑帮集团对迪林格说“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我。”
FBI局长对助手说“告诉他(普维斯),他需要什么,我们都能帮他弄到。”
一场警察与罪犯的殊死争斗,被如此平常的一句话感光,不是黑与白的较量,而是利益的攫取与再分配。
对于黑帮来说,他们的生意是第一的,起初没什么好买卖,抢银行比较划算,于是他们支持迪林格,给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信息、装备、路线、安全、以及洗钱等一条龙的服务。但是一旦他们找到更稳定高效并且安全的经济增长点,那么立刻就对迪林格过河拆桥:“你现在对生意是不利的了”。一句话,迪林格立刻江河日下,由红人变为弃儿,就此走上绝路。
对于局长来说,迪林格价值不菲,对于善用媒体资源的他来说,其筹码价值可以发挥双倍功效,于是他找来了普维斯。而在普维斯说道需要老一些的警探们配合时,局长的面色立刻就不好看了,因为这和他倾力打造的年轻精英品牌团队背道而驰。看到这里,可以明白一点,局长希望破案,但是局长并不把破案看做头等大事,但是在权衡了一下之后,局长还是同意了普维斯的决定。毕竟软包装和硬政绩相比,后者要有吸引力的多。
迪林格案件落幕一年之后,普维斯就自尽了。如果说迪林格的死是明线,那么普维斯的死无疑给了众人更大的想象空间。
再来看看影片里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初劫匪屡次得手,而且多是有惊无险,但是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他的照片就上了电影院的大屏幕。警察局的警员开始总是姗姗来迟,火力也基本是劫匪占压倒性优势,但是同样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狙击手一枪就把匪徒按在地上,开始的时候迪林格有警察找不到的安全屋,后来到哪里都无所遁形。普维斯来到重案组后,才开始着手给大家配好些的武器和防弹衣。还有把武器送进监狱以便越狱,律师三言两语就扭转乾坤。。。
透过这些,可以看出当时的腐败已经渗透了司法部门,所谓黑白正邪的划分,不过是民众的一厢情愿罢了。
而那些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但是都尽力的想去改变这一切的人,那些反抗体制的人,大多都只能成为夜幕下的牺牲品,不管你是主动抗争,还是被动诉求。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导演采取了一种很模糊地态度,并没有把两名主角作为对立的代表而将其分别象征化,而是让他们都做了一些不合职业特点的事,但是又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比如迪林格表现出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普维斯对逼供的默许。)因为他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在体制和利益的食物链上,他们都处于底层,其职业愿望其实不过是别人在需要你时赏给的一根骨头罢了。这也是为什么警察局人浮于事的原因,因为大家对这个社会绝望了,混日子,是普遍的选择。
这里不得不提到电影中插入的广播:“迪林格事件从某方面来说,也确实促进了法律的进程。。。”而后黑帮的对话也显出了一丝忧虑,不知导演是想借此说明社会终究是要进步的,还是仅仅想给灰暗沉重的电影添一点亮色,告诉大家,这个敌人并非不可战胜。
前提是你活得够长,付出的代价够大。
迪林格说警察们懦弱,迟钝,缺乏毅力,他没明白,那是因为“那些人”还没真的想对付你。
最让人记忆深刻的镜头和台词都是在最后,白头警探二话不说,在迪林格无意反抗的情况下近距离对头射击,和他一同从外地调来的警探补的一枪也是打的要害,明显没打算留活口。
迪林格的女友最后看着他说:“他们说是你开枪打死他的。”
白头警探说:“是的,我是开枪的人之一。”
迪林格并非死在枪下,普维斯也一样。
他们是死在体制上。
真正的公众之敌。
7 ) 优雅的时代已经过去
影片的开头很快将人带入那个时代。
简单的字幕。
越狱。他们如此轻易的逃脱,他们拥有最强的火力,他们钻进吐司一样的汽车,他们踢走了冲动粗暴的人。这就是混乱的大萧条时代,和一群绅士的暴徒。
一边是贝尔仿佛贵族练习射击般单膝跪地,狙击逃犯;一边是部署缜密从容不迫的银行劫案,为了不多的几万美元。
三段戏走下来,一个词浮现脑海,体面。
强尼·德普是唯一主角。我看到有影评说,他的表情太单一了。我却觉得他的表情恰到好处。没有杰克船长的油嘴滑舌和夸张的肢体语言,但他自开始萧条世道如鱼得水的优雅从容,到后来被时代抛弃的茫然挣扎,似乎都从他微启的嘴角,挑动的眉毛和倔强的一缕额发流淌出来。影片用了大量近景特写,捕捉细微的表情。内敛的感情表达,是那个时代的绅士做派。
是时代抛弃了优雅。贝尔被迫接受严刑逼供的做法,德普也不得不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共事,接自己不喜欢的活。他们都曾呼风唤雨,但面对时代又多么苍白无力。
这是一部怀古的电影,它没有惊艳的视觉效果,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发人深省的哲理,它只有怀古。因此它不可能成为被所有人接受的好作品,但它不失为好作品。
它以很别致的真实感给现今同样身处大萧条中的我们展现那个时代所不同的优雅。
本片的摄影很特别,许多镜头选择手持,轻微摇晃着,不由自主会联想起同处黑暗中的《狗镇》。音效也很特别,仿佛记录了环境中所有杂音,未加后期雕琢。这样的处理,让人时不时觉得这不是电影,而是廉价的电视片,或纪录片。我用了两个特别,只是不想太直接的指责它,毕竟,这样拍摄的用心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增加任何代入感和真实感。德普的脸孔是舞台化的,纪录型的拍摄我认为并不合适。
bye bye,black bird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爱的如此深沉……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长还闷的吓死人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还打坏他的脸。
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大强盗的传奇.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被自杀